关于2019年研究生医疗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各研究生:

  为做好2019年我所研究生医疗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每两个月报销一次,时间为单月的第三个星期三,即:1月16日、3月13日、5月15日、7月17日、9月18日、11月13日。

  报销时间:8:00至11:00和13:00至16:30。

  二、报销地点

  经卫生所审核报销单据后,到研究生大厦A座703房间研究生部报销。

  三、注意事项

  1、报销时携带医疗证、转诊单、收据、用药明细;急诊须带急诊病志。

  2、医大附二医院门诊三楼“临海药房”(购药自费),不予以报销。

  3、住院治疗时,需到卫生所办理住院费审核手续,然后请款,出院后带医疗证、转诊单、收据、用药明细办理报销。

  4、门诊报销个人负担医疗费20%;住院报销个人负担医疗费10%。

  5、大型检查单项300元以上(包括300元),个人负担30%。

  6、胃镜、肠镜检查报销,如改无痛费用不予以报销。

  7、挂号费、诊查费、中药汤剂、镶牙、洗牙、痤疮、切除痣、注射免疫制剂、猫狗咬伤注射狂犬疫苗、激素水平检查、救护车费、担架费、护理费、探亲医药费(急诊除外)等均不予以报销,车祸外伤要找肇事方处理,如有异议请到卫生所查询。

  联系电话:84673304、84379108

  联系人 :薛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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