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根据财政部和科技部下发的《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号)规定,按照查重评议程序和要求,现组织院属有关单位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查重评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单位内部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论证工作,避免重复购置。对于确需新购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按照查重评议管理办法上报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各研究组计划近期及2022年上半年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单台(套)价格达到或超过200万元人民币(含自筹资金部分)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2.各研究组在2021年已采购的但未在2021年度(第一批)或2020年度申报查重评议审核的单台(套)价格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3.对于计划中但尚不完全确定是否采购设备也以可一并在申请表中报送,审批后不会作为预算执行考核标准,但不可采购未经查重评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4.使用改善科研条件(原修缮购置)项目经费、国家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经费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以及涉及国防领域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不纳入本次评议范围。
二、填报要求:
请有相关购置需求的研究组按要求认真填写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附件1),并于12月2日下班前发送至fanxuran@dicp.ac.cn。
联系人:科技处范旭冉
联系电话:84379357
附件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