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底财务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组、职能部门:

为做好2021年度ARP系统年结和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经费的收支余状况,现就年终财务报销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付款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国库资金付款除外);

二、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只办理已借款的核销业务;

三、2022年1月4日至1月7日,只办理付款业务(仅限于电汇);

四、2022年1月10日起恢复办理全部业务。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迅速传达所有相关人员,抓紧清理核销各类借款(包括以前年度的借款),配合做好年终清欠及财务决算工作。如有任问题,请及时与财务资产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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