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我所进行辐射安全检查

1月10日至11日,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简称“东北监督站”)会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联合对我所开展辐射安全检查。

 

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我所年度辐射安全工作汇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内容汇报;重点对于星海园区实验室、放射源库,长兴岛园区相干光源以及本次辐射许可增项进行现场检查,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年度评估等进行全面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就辐射安全管理要求与研究组进行了充分交流。

检查组认为本次申请新增放射源场所和辐射安全防护等内容符合许可要求,建议生态环境部同意两处放射源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申请;同时,按照国家辐射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对我所辐射安全管理制度、防护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我所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使用。(文/刘忠晔 图/朱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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