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辽宁滨海实验室第一批科技攻关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研究组:

根据辽宁省委、省政府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的重大战略安排,依托我所组建辽宁滨海实验室,实验室结合辽宁省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新兴能源产业培育等区域发展需求,布局能源化工、精细化工、能源化工新材料、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能源化工战略等研究方向,重点开展产业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聚焦相关技术中试验证、工业示范等过程,加速推进产业化进程。根据《辽宁滨海实验室专项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辽宁滨海实验室科技攻关项目,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支持额度及验收条件

1. 中试类项目:该类项目应属于相关领域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在实验室试验成功后、大规模量产前,为验证工艺的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探索解决工业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的科研项目。

中试类项目原则上资助额度为1000-2000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
 
项目验收条件:
至项目执行期满,该类项目应与在辽企业签署技术合同,在省内完成中试试验,并形成技术工艺包;项目任务书规定其他考核内容。

2. 应用示范类项目:该类项目应聚焦辽宁省重点产业中的重大需求,实行重大关键技术突破、工程化中试到产业化应用示范的全链条设计,推动重大集成性创新,打通由技术到产品的通道,培育具有牵引性、支柱性的重大产品和装备,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区域和行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整体跃升。
 
应用示范类项目原则上资助额度为1500万元/项,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
 
项目验收条件:
至项目执行期满,该类项目应与在辽企业签署技术合同,在省内启动工业化示范装置建设;项目任务书规定其他考核内容。

3. 成果转化类项目:该类项目应符合辽宁省重点发展产业,已完成工业示范过程或具有完整的技术工艺包,正在辽宁省内进行产业化推广;相关技术应具备创新性强、产业带动性好、目标产品明确且附加值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等特点。
 
成果转化类项目原则上资助额度为到款额度
20%,项目执行周期为2-3年。
 
项目验收条件:该类项目应与在辽企业签署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合同额度不少于1000万元,在辽宁省内启动工业化装置建设。

二、申报资质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资质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申报项目要求。

(二)限项规定

1. 申请项目应为在辽落地项目,优先支持在连落地项目

2.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

3. 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4. 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申报程序和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负责人填报前请仔细阅读。

请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应通过科研管理系统(https://tech.dicp.ac.cn/;将于1月9日上线运行,“科研管理系统-创新基金-基金申请”)在线填报《辽宁滨海实验室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电子版于1月20日之前反馈至联系人。

联系人:文志勇

电子邮箱:zywen@dicp.ac.cn

联系方式:0411-8477078013109840926

附件1.辽宁滨海实验室专项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辽宁滨海实验室项目申请书(1).doc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辽宁滨海实验室专项资金使用(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1).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辽宁滨海实验室项目申请书(1).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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