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物资实物验收”“科研仪器设备异地存放申请”模块上线我所专属App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物资实物验收及规范我所异地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特在我所专属App上线“科研物资实物验收”及“科研仪器设备异地存放申请”模块,即日起试运行。

访问路径:移动端/PC端:专属App-->工作台-->后勤物业-->科研物资实物验收/科研仪器设备异地存放申请

备注:

1. 所有稀贵金属、贵重试剂及采购金额5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科研物资到货后需及时通过“科研物资实物验收”模块拍照进行实物验收(验收照片直接获取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人信息),并导出PDF版本验收记录单,后续上传至ARP“耗材管理-验收入库”完成验收。(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 科研仪器设备异地存放,指使用部门因科研等工作需要在我所园区以外存放、使用科研仪器设备的情况,异地存放须遵循先审批、后存放的原则,需通过“科研仪器设备异地存放申请”模块进行。(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联系人:逄浩丹

联系电话:84379322

附件1:“科研物资实物验收”模块操作流程

附件2:“科研仪器设备异地存放申请”模块操作流程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科研物资实物验收”模块操作流程 .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科研仪器设备异地存放申请”模块操作流程 .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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